咸宁振宁技工学校2021年招生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1-05-14 发布人:咸宁振宁技工学校
采用招生学校自主录取、市教育局监督的办法进行。由各招生学校结合招生专业特点和要求自主制定各学校的录取方案及录取标准,按照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结合我市中考制度“各学科成绩分别使用等级呈现”的特点,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及综合素质等级,充分考虑学生对后续学习发展所必需的对基础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不同专业对相关学科知识的基本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录取标准,择优录取,目标是使具备一定学习能力及发展潜力、达到专业学习要求、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考生,经过3年职业学校的学习,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熟练掌握专业技能,学生可以技工中职学籍参加技能高考和普通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