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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

校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会务工作程序
发布时间:2021-05-15 发布人:咸宁振宁技工学校

(一) 会前

1、报送议题。各职能部门应于每周一开会前将须提请校委会或校长办公室讨论的问题报送校委会,若讨论的问题涉及文字资料,应一并将资料报送校委会。对于涉及职能部门的议题,职能部门要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重要议题要经多方论证并提出2个以上方案。

2、确定议题。校委会负责对所提出的议题进行汇总,并报请校委会主任审定。议题确定后,校委会以书面形式通知与会领导,同时做好上会人员安排。

3、安排会议。会议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上午,可酌情召开校委会议和校长办公会。

4、下发通知。每周会议安排时间与周工作安排一起公布,会议议题于周二在校园网上公布。

5、会场安排。校委会议和校长办公会一般安排在艺术楼二楼会议室,遇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二)会中

1、会议记录。要准确,清晰,完整地做好会议记录。涉及到主要问题要听清楚,或会议决定不够明确,一般可在会议期间向有关部门领导询问清楚。特殊情况可在会后询问领导,进行补记。

2、会序安排,按照会议议题排列顺序,安排好休会事宜,做好讨论的衔接工作。

(三)会后

1、拟写纪要。会议有重要决定时,应于会后2日内形成会议纪要,由校委会主任或校长审批签发。

2、公布纪要。会议纪要签发后在校园网上公布,以便督察督办。

3、材料存档。年终时将会议记录立卷、归档。

(四)会议要求

1、会议中手机保持关闭或静音状态。

2、参加会议人员要遵守保密规定,凡涉及保密的内容,参加会议人员不得向会外人员泄露。

3、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时到会。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要向主持人请假。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应向主管领导报告,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可由有关人员参加。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在校委会办公室。


咸宁振宁技工学校校务委员会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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