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咸宁振宁技工学校学生学习、住宿条件,提高公寓管理服务水平,咸宁振宁技工学校采用租赁模式安装空调,即通过公开招标引进专业空调租赁公司进行投资经营。由中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空调并安装,然后由中标供应商与公寓宿舍居住学生直接建立租赁关系并收取相应租金(以中标价为准),本项目合同期间,由空调供应商负责空调的运输、安装、维修、拆除、更换、调试、租赁运营等;学院预计需要240台1.5P、80台3P空调用于学生公寓、教学楼学生教室等。(宿舍安装一台正1.5P(35型)变频冷暖分体空调(空调环保应符合国家对环保的相关规定)。无论是否跟学生有效成立租赁关系,需要安装空调的数量理论上为全部公寓宿舍、全部办学教室,项目合同期限内空调安装与租赁数量应根据公寓宿舍、教室数量的增减作相应变化。
学生租赁空调期限:由中标供应商与公寓宿舍学生自行决定租赁期限长短,租赁期限原则上以年为单位起算,并将租赁资料于每季度内报学院后勤部门、学生管理部门和财资部门备案;
6、空调租金:中标供应商按中标价收取空调租金,但不应超过500元/台/年。
7、管理费:中标供应商应按每台空调租金的5%向学院缴纳管理费,缴纳时间:按甲方财务结算周期每季度收取一次。
8、项目期限:(1)空调安装完工期限:2021年8月1日前完成全部安装;
(2)空调供应商驻校租赁运营期限:自任何一台空调可以通电正常运行之日起算五年。
9、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0、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递交时间:2021年6月11日下午14:00至16:00,地点为:咸宁振宁技工学校总务处业务办公室。
(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6月11日下午16:00;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1、投标资质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至今已为投标人员工(含投标代表)缴纳社保;
(5)已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6)参加此项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的记录;
(7)投标人具有从事空调安装相关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8)投标人应该是合法的空调生产厂家或合法授权经销商。
(9)投标人所提供的空调产品必须有相关质量认证,同时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10)经招标人认可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关能力;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联系人:夏校长
电 话: 0715-8054266
13329992567
咸宁振宁技工学校
2021年6月2日